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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系列四 理性养老投资 谨防养老骗局

市场管理部

案例:
据央视新闻报道,在河南郑州新密市出现了一家叫“老妈乐”的公司,主打“消费养老”概念,号称加入“老妈乐”,不光能养老,还能每天领钱,免费旅游。然而事实是“老妈乐”商贸公司向老年人许诺,只要花钱办卡,成为“老妈乐”会员,以后就不愁养老,还能领取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老妈乐”表示在存钱办卡后,每月即可领取公司承诺的高额利息和物品,存1280元为银卡会员、6400元为金卡会员、12800元为钻石卡会员等等。老人们在刚开始存钱后还能尝到一些“甜头”,例如一天返还利息1300元,或得到坐游轮去旅游的机会等。于是,享受到该公司承诺福利的一批老年人还带动了身边的人加入其中。随着参加人员越来越多,“老妈乐”却在成立不到一年时间之后,就以各种理由不再兑现承诺的返利,直到最后公司直接人去楼空。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坑害老年人的骗局,利用新颖的行骗方式,辅以前期实质行动来打消受害人的心理顾虑,从而达到最终不法目的。

养老诈骗常见四种套路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
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承诺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来还本付息。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
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是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
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是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
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防骗小妙招
1、不要轻信高额投资回报的言论,克制赚钱心切的心理。老年人应多与家人、子女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经多方论证再谨慎做出投资理财决定。
2、要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重视签字的效力,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充分、清晰理解条款内容,准确预判不能到期收回本金的后果,切不可草率签字。
3、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在决策环节,如果投资公司要求老年人用一套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资,却不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而是要求办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