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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有四种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
3.以虚假宣传造势。
4.利用亲情诱骗。
非法集资的四个鲜明特点
1.不具备募集资格的(除了通过银行、保险、券商、信托等持牌金融机构进行私募的);
2.承诺固定收益的(一般都是亮眼的高收益);
3.向非特定对象募集的(比如在公园等公众场所忽悠大爷大妈购买);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实质的(比如包装成消费返利、养老产业等)。
中信信托提示您:规避非法集资陷阱,做到 “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什么偏偏落在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你图的是别人的利,别人图的是你的本,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这都很是常见的忽悠套路,制造稀缺性的假象,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