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机构承诺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即:(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二)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认(申)购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或(三)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若本人/本机构存在或出现任何变更事项,使得本人/本机构不再符合上述合格投资者标准时,本人/本机构承诺将立即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受托人。
本人/本机构点击“确认”按键即视为对本承诺及声明文件的有效签署,并视为对上述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