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净值披露,我司将自即日起采用1.0000元或100.00元的信托单位净值表达方式,并做相应追溯调整,具体以相关产品的信托文件约定为准。
委托人/受益人持有的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份额,可以通过咨询代销机构(如有)或受托人的方式进行查询。
证券投资有风险,受托人不保证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获取某种最低收益,信托公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
查看产品需完成《合格投资者自声明》
更多服务请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
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 400-10-95558